“露缤小姐非常擅长火属性的魔法。”
萝妮瞧着台下的二人说道。
但…总觉得有哪里不对。
那真的是魔法吗。
难道不是为了令旁观的魔法师和同为魔法使的对手觉得那是“魔法”才施加的障眼法吗。
这把戏或许能糊弄得了别人,但萝妮对魔力流动非常敏感,她所汇聚的魔力与实际使出的威力相差许多,比起人类们常用的、由外而内的魔法,反而更倾向由内而外的感觉。
接近魔物、异族,甚至是龙。
但露缤的确是货真价实的人类,如果她身上有半点不寻常的味道,同眠那一晚萝妮一定会嗅出来,也是最令她纳闷的地方,前后所见的相互矛盾,因此萝妮才对那个女孩这么感兴趣。
老实说,她的魔法中规中矩,总是恰到好处地避开敌人攻击,又恰到好处地在细枝末节处高人一着,实在太巧了,根本是为隐藏实力做的表演。
最重要的……就算擅长火属性的魔法,也不该总是用这一类才对。
人类的魔法师有一些通用的基础招式,譬如能在周身创造小小的防御术式——反应装甲一般,一旦他人靠近施术者五步内就会遭到微弱的电击,从而被延缓行动。
这对需要不断集中精神力、没法将注意力完全放在防御上的法师来说是很重要的,可露缤却一次都没用过这些。
她总是在靠灵活的步调与身法躲避,一点都不似魔法师,反而像敏捷的剑士。
那天试探的结果也是同样,自称法师的露缤小姐浑身都是坚硬且分明的肌腱,虽然看上去身形纤细,筋骨却铁一般结实。
善于用剑的美少女——手臂却毫无起伏,胳膊细的像雏鸡一样?那只怎么可能,就算肌肉量不如男性,至少也要有能轻松挥舞长剑的程度吧。
视线再度集中到比武场中央。
对手一记雷光直奔露缤的胸膛,她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后仰避过,继而灵巧地空翻,右脚蹬地,迅速接近对手,无视了防御的雷盾,一把捏住那可怜人的脖子。
等一下、你是魔法师吧,怎么还能用锁喉这种招数?
指关节所用力度渐渐加大,对手喘不过气,舌头伸出半截,不得不狼狈地拍对方胳膊以示投降,露缤这才松开了老虎钳般的二指。
第一排的特殊席中有一人站起,宣布了获胜方并带头鼓掌,原来如此,那家伙大概就是伯爵大人了。
四十出头的男性,一袭墨绿华服,中长发束在脑后,下颌胡须被修剪的整整齐齐,双手除大拇指的四根指头均戴了各异的宝石戒指;颧骨略高,脸颊凹陷,当然,并非饥饿所致,只是天生如此。
站姿端正,声线嘹亮,中气十足,看上去蛮正经的,似乎不是开尔文之流的混蛋守财奴。
上午的比试到此为止,萝妮也算对露缤有了大致的掌握,那小姑娘绝不一般,她参与这场竞赛的目的或许也并不单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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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无论露缤小姐如何都与伊诺克的比武没什么干系,毕竟为了保证公平魔法师与骑士会分别进行比试,她的事被暂时搁到一边。
眼下没什么比伊诺克的前途更重要。
第二天,轮到少年上场。
第一场对阵枪兵的丹普斯。
昨天下午萝妮陪他进行了适度训练,但只持续三个小时就中止;萝妮的说法是“我觉得你已经差不多领回了诀窍,无需过度练习,万一第二天肌肉酸痛就惨了。”
实际上,伊诺克对自己的闪避技术依然不甚自信,但今天已经站在场上,也只能见招拆招,硬着头皮上了。
没有装备的一方会被分发免费的皮甲,武器则没有限制,突然套上一身硬皮革少年浑身不自在,从休息室走向通道的这段距离头昏脑涨,心率急剧上升,想到将有成百上千的人观摩自己作战便一阵焦躁,肾上腺素过量分泌,那令他的视觉更加清晰,对时间的主观感受也在放慢。
可心却静不下来。
走出阴暗的隧道,眼前忽现一缕阳光。
习惯阴暗的瞳孔骤然紧缩,下意识地用手遮挡光线,随即,耳边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。
人山人海。
伊诺克从未见过人山人海。
他似乎发了急性焦虑,短促呼吸着,胸口莫名喘不过气,耳膜仿佛浸入液体,所听声音变得憋闷,视界中的万物摇晃起来。
头晕目眩。
或许只是紧张吧。
一定是这样。
一定是这样。
他说服自己闭上双眼,不听无关的喧闹,不看宽阔的斗兽场。
深吸一口气,而后轻轻呼出,眼皮缓缓睁开。
视野不再晃荡,观众的欢呼也停下了,嘈杂声似乎变得遥远,尽管依然存在,却不再那么恼人。
好吧……这就是你的敌人,少年盯着丹普斯先生,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,他这样想到。
从左边腰间拔出页锤,同侧脚稍向前。
双方屏住呼吸。
随着领主大人一声令下,比武正式开始。
骑士常为荣誉而战,但在伊诺克看来那是无比荒唐的。
骑士老爷所统辖的平民们每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奔命,他们却热衷于沽名钓誉,甚至不惜相互厮杀,那有什么意义呢,能让农奴吃的更饱吗?
受辱为何不能谅解,冒犯又为何不能道歉?
曾经的他不明白,也不理解,只能默默接受,而如今自己却也在为成为骑士战斗了。
他向前一步,对手亦向前一步,双方端起武器相互打量。
枪手丹普斯知道,训练场合比试时这小子常常输给自己,想必是个没什么经验的新手,第一场抽到他做对手时差点笑出了声。
丹普斯想尽量速战速决,今日天色正好,完事还想去东街的酒馆喝一杯呢。
因此他以左手握住长枪中端,右手后撤捏住枪尾迅速接近伊诺克,在对方不做任何反应——既不后退也不招架时,他的心中一阵窃喜,第一击就得手,这也未免太幸运了。
左脚刹住,同侧手作为支点,右手前送,矛头向少年胸膛袭来,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少年竟没像从前一样后退,而是在瞬息间略微侧身,以最小幅度的动作避开攻击,甚至贴着枪杆快速靠近自己。
丰富的经验令丹普斯立即意识到状况不妙,马上将枪身竖起格挡。
当然,枪身被少年一锤击中,但好在藤杆极具韧性,只是弯折了夸张的弧度,丹普斯也借其恢复原形的弹力迅速后撤至安全距离。
怎、怎么回事?
这小子不是傻愣愣的什么都不懂吗,刚才那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的闪避动作是…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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